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在纳税单位的各项财务工作中,“办税”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。然而,如果办税人员素质不到位,该交的税少交,不该交的税多交,那对单位和税务部门来说都是一件麻烦事。记者今日从北京市地税局得知,为了保证办税人员的基本素质,在经过两年的试点运行后,“办税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”将于2001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全面试行,今后想作一名普通办税人员也不是一件容易事了。
据悉,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对纳税单位设置的办税人员实行资格管理,主要内容包括资格考试、资格证书管理、年度评估、资格复审等方面。办税人员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税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基本知识及有关纳税申报、税款解缴等基本办税实务技能,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。通过报考资格审核,并参加办税人员资格考试达到及格以上标准的,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其办税人员资格,颁发《办税人员证书》。该证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地方税务事宜,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。
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办税人员的日常管理采取年度评估制度,办税人员在评估年度内,能够认真、正确、及时履行办税人员职责,并未发现其所在纳税单位有违法行为的,税务机关可给予表彰并可适当奖励;办税人员于评估年度内出现三次(含)以上不能正确履行基本职责的行为,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取消其办税人员资格,收回并作废其《办税人员证书》。已经取得证书的办税人员也并非“一劳永逸”,除了每年接受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继续辅导,每两年还须参加一次资格复审考试,复审考试合格者《办税人员证书》继续有效,不合格者可参加一次补考;补考不合格及未参加资格复审考试者,其证书收回并作废。